參與競圖,是他證明自己存在的方式,他說:「我希望我們永遠年輕,我們會是老生代裡
的新生代、中生代裡的新生代、新生代裡的新生代。」參與競圖是其中一個驗證的可能。
第一次跟林洲民電話聯絡邀約採訪,要談有關他幾年來參與台灣建築競圖的心得,他問
我:「有沒有看過安藤忠雄《連戰連敗》那本書?」(egg在本期有作介紹);而後採訪那天,他又拿出三本國外雜誌,三本雜誌連續三期刊出Jean Nouvel一百個輸掉的競圖案,林洲民兩手一攤:「大家有啥好抱怨的?」「你想想看,輸掉一百個耶,所有在其間的張力加起來,那個壓力和衝力可以讓地球繞兩圈,只要身歷其境參與過一次競圖,你都會有所感觸。」
曾經有過競圖失敗的經驗,但也贏過評審十五票全數通過的競圖案,林洲民拿著當初提案
時的所有企劃書一頁頁翻閱,為了一個競圖個案的完整性,所花的時間與心力,其中所作的事情真是不知繁幾,不在這一行的人是很難理解的,林洲民的說法是,只要交出去的那一刻,這些參賽者就應該像是很有自信的創作者,要有十足的把握如果這個案子得到設計權被執行出來,不會對不起那一塊土地。是這樣的心情,以致於每次的競圖都是嚴陣以待。
參加競圖,儼然像是一個大考試,你有權選擇題目,而後判斷你對這個題目的了解,以及
在選擇、判斷後,所作的最佳決策。他的理論是:不管有沒有拿到競圖,在事後的討論應該不要只是不平衡情緒的反應,因為得要記住一件事:「建築師的定位真正蓋棺論定是退休以後,所有的過程都是使你變得更成熟的推手。」
講來輕鬆,只是過程血淚交織。是啊!競圖輸了,不重要,不會跟其他參賽者變成仇人,
但是,要在台灣這樣的環境取得設計權,要有自己的能力,牽涉評審者的喜好,還有其中你不知道的、不可預期的運作,尤其台灣的建築環境往往還牽涉背後複雜、不成熟的政治行政面的干預,或者不合理的制度,以及美學價值觀的問題⋯⋯所以他有一個秘訣去徵得設計權,「那就是作得比別人好兩倍!」不過,他最近發現,這個數字好像還要再提高一點。還真是可怕的說法。
「不能多想那些有的沒的問題,建築師唯有用身體去把那扇門撞開,要不然你可以乾脆就不要參加,」林洲民說。而他也告訴自己:「我會一直參加競圖,但是不要太早當評審!」評審能不能意會到他們手上那一張票的重要性?有沒有足夠時間來了解參賽者所花的心思?這是他參與競圖作為參賽者很深的體驗。「只要規則是公平的,輸贏真的不是最重要的事,只是擔心規則不是文明體制設計出來的,會有負面的影響。」
2002年以民和國中、民和國小得到遠東建築獎,林洲民這幾年來,從室內設計案、建築案
到都市規劃設計、景觀設計,不斷在拉開做事的尺度,他的事務所在台灣的經營資歷仍算年輕,然而,可以看出短短幾年來執行出的成績。而參與競圖,是他證明自己存在的方式,他說:「我希望我們永遠年輕,我們會是老生代裡的新生代、中生代裡的新生代、新生代裡的新生代。」參與競圖是其中一個驗證的可能。
沒有年紀、世代的問題,這是關於一個建築人在面對職業生涯時的宣言!
林洲民參與競圖的血淚史,以三個案例說明其心酸以及強烈的建議。
*案件1
競圖案件性質:學校建築,國民小學,規模為全校60班,作業時間3星期,參與人數10人。
結果:第三名
原因:簡報次序抽中十家事務所中的第五個順位,因為時間很長才會輪到我們,因此回事務所處理其他事務。我們錯估時間並且沒有留同事下來回報。結果,我們回來時已進入第六家簡報時間。主辦單位依「法」裁定若輪到簡報時唱名三次未到則視同棄權,依「規定」該項分數不算(佔總分之30%)即使如此我們仍以總分計為第三名,如果我們準時出現簡報,結果應該會不大一樣。建議:廢除此項規定,我們認為只要評審還在進行中出現在競圖場中,為什麼不能讓我們有作簡報的機會。
*案件2
競圖案件性質:室內設計及工程統包競圖案/國家設計中心,作業時間3個星期,參與人數6人
結果:資格不符,視同棄權
原因:我們準時完成了這個設計工程案的投標作業,對於呈現的結果自認滿意。競圖規則中規定,如欲共同投標則須經公證,我們決定以自己內部體系內的仲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及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但是卻疏忽了正式公證須親赴法院完成繁複手續才算數。在6家廠商全在場的情形下,我們發現自己未公證後,要求是否可請我們的律師在兩個小時內完成手續,同時也請主辦單位檢視我們所帶來的證件正本⋯⋯在主辦單位嚴正拒絕後,我們的同事紅著眼眶收拾起20本精裝的設計報告,2個模型默默離開⋯⋯建議:我在想,如果可以將審查證件及評選設計案視為兩個平行的系統進行,則我們因疏忽而未公證的缺失可在兩個小時補件後,仍有機會讓我們的設計案在評審委員前有完整呈現的機會⋯⋯畢竟,我們不是在替「國家設計中心」競圖挑選最能代表我們「國家設計」水準的提案嗎(而不是在挑選文件老不齊備則不可補件的「國家級」水準的「依法行事」審閱證件比賽)?
*案件3
競圖案件性質:室內設計及工程統包競圖案/公家單位辦公室
作業時間:3星期,參與人數6人
結果:資格不符,視同棄權
原因:競圖須知中規定標金60萬,可以現金、銀行、本票或支票的形式繳納。我的判斷告訴我60萬現金太重,放入主辦單位所提供的標準信封並不合適。我的中文閱讀能力告訴我,銀行本票或支票的意思是我可選擇銀行本票(這得去花時間去銀行辦理)或者是選擇支票(這好辦,我們有現成的公司支票)。結果在審查資格的現場,主辦單位告訴我說他們要的是銀行支票而不是公司支票,意即須到銀行去辦理一張等同現金的銀行支票(也就是銀行本票)。我緊急請同事去提領60萬現金(天啊,好重!)⋯⋯但是,主辦單位不
接受,原因是,你一開始如果選擇繳納銀行本票或支票,則你就不可以繳納現金⋯⋯我從小到大從來沒有過這樣的經驗原來“重量不輕的60萬現金,在承辦員的眼裡不是現金⋯⋯”,我的同事又再一次眼眶紅了。我們不是沒有錢,我們連進場被評選設計提案的資格都沒有。
建議:我仍然不斷的看到要求繳納現金、銀行本票或支票的字句出現在須交押標金的競圖案規則中。請主其事者將「或支票」3個字拿掉,改成要求繳納現金或銀行本票⋯⋯這是小事一件,但是可以使從事設計者多花點時間畫圖,少花點時間猜謎。
參與競圖,是他證明自己存在的方式,他說:「我希望我們永遠年輕,我們會是老生代裡
的新生代、中生代裡的新生代、新生代裡的新生代。」參與競圖是其中一個驗證的可能。
文字/林美慧 人像攝影/Stephen Wilde 圖片提供/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